——访市人大代表、市纪检委副书记黄振涛
“党风廉政建设是工作之基,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其融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查处大要案、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源头治腐的各项改革和制度,为构建和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市人大代表、市纪检委副书记黄振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黄振涛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强化宣传教育。要进一步突出教育重点,着重抓好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进一步拓展教育范围,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其次要强化制度建设。以《实施纲要》为总则,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权利、组织人事、资金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第三要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党内监督,坚持把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抓好抓实;构建公众参与的监督平台,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拓宽上下内外结合的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严肃查处。加大查案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努力营造政治清明、政风清新、政通人和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