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紧急救护】 【医疗事故处理】 【卫生监督防疫】
【妇幼保健】 【就医指南】
【医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主管单位:海门市卫生局
地址:海门市人民西路239号 电话:0513-82212736
海门市现有卫生机构43个,其中卫生系统内医院、卫生院3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各1个,专科防治所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含城区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48个(含城区11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336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103人,注册护士680人,药剂、检验和其他人员553人。全市拥有医疗标准床位2974张。系统内年总诊疗病人123.07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21.17万人次。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知晓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以政策吸引农民参保积极性。2006年,筹资标准由人均30元提高至50元,其中增加的人均20元全部由财政投入,农民参保率88.43%。建立农民个人门诊账户,将农民缴纳参保费中的10元作为门诊账户,可抵用参保农民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起保线降至800元,封顶线提高到3万元,当年统筹农村大病基金3468.11万元,参保人数68.28万人,参保率88.4%,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全年农村大病补偿金额2505.30万元,得保人数1.53万人次。
继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评价监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医疗单位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完善三级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强化医疗安全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认真执行关键性医疗制度和医疗事故防范处理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贯彻科教兴医战略,以人才培养和新技术引进引用为重点,加强学科建设、专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2006年,各医疗机构组织外出进修73人,参加学历教育180人。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对确定的重点学科进行扶持,市人民医院骨科、普外科和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科确定为南通市临床重点学科。全年有9项医学科研课题获南通市、海门市级科研立项,5项通过医学科研成果鉴定。加大农村中医工作力度,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推进创建基本现代化中医院工程。
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在城市以巩固、发展创建成果为重点,在农村以二次改水、改厕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质。积极推进农村二次改水进度,2006年,完成二次改水大小管网改造35万米,投入二次改水资金792.8万元。加大城区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力度,利用4月份爱卫月、6月份环境整治月清除蚊、蝇、鼠孳生地,重点整治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定期进行消杀工作,在公共绿地、房前屋后突击投放鼠药。在夏秋季开展灭蚊、灭蝇活动,发动各单位和居民,搞好单位和职工家庭经常性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清除杂物。市爱卫办组织专人每2~3周在市区及市区周边的沟、坑、河道有计划地投放灭蚊蝇幼缓释粉,同时间断性地使用超低容量车载喷雾机在城区范围内的街道、居民住宅区灭杀成蚊蝇。平时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推行垃圾袋装化,城郊结合部取缔露天粪坑,搞好改厕工作。市爱卫办组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四害”密度监测,有效地控制“四害”密度。据统计,全年投灭蟑药3
000多包,灭鼠药620公斤,杀虫气雾剂近3 000瓶,缓释粉3吨,投入经费近40万元,有效降低“四害”密度,控制“四害”传播途径。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市爱卫办联同市健教所,定期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月”等各种卫生宣传日、周、月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卫生保健知识,组织健教知识进社区宣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养成健康行为。提高学生及城乡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加大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自我防病能力。积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编印和发放多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紧急救护
海门市人民医院是全市"120"急救中心,肩负着全市的急诊、急救任务。医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疗急救队伍和一批先进的仪器设备,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为满足急救需求,配备4辆救护车,确保白天接诊3分钟内出车,夜间5分钟内出车。为使急诊、意外病人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资料,开通了车祸外伤"绿色通道"、"120急诊"通道,年抢救急诊、急救病人数千人次。
医疗事故处理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可以采取以下三条基本途径解决争议。
1、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协商的内容包括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哪一级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等。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也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
2、医患双方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收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医疗机构和患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患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也可以在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
卫生监督防疫
海门市卫生监督所
服务内容范围: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计划,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
2、承担行政许可、执业许可、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资格认证申请的受理,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和现场卫生学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
3、承办卫生许可和资格认证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校验等事务工作。
4、依据法律法规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现场监测和抽样检查,定期上报并协助发布监督结果。
5、对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立案报告、实施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组织实施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控制等卫生监督执法具体事务。
对危害公共卫生的污染、中毒、灾害等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和应急控制、提出处理建议。
7、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与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8、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卫生法制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10、负责培训卫生监督员,承担对乡镇卫生防疫保健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咨询、工作指导和执法稽查等事务。
11、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估报告。
卫生许可证办理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业主)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4)租房协议书和产权证明。
(5)新、改、扩建工程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卫生评价(审核)报告书。
(7)卫生行政部门对特殊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受理: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或限期补充有关材料的决定。
3、审核批准:在受理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指派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审核,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不予批准的审核决定。
地址:海门镇人民西路520号 邮编:226100
所长:陆卫根 电话:82106077 传真:82267686
海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服务内容范围
1、研究并提出全市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的建议。
2、负责疾病监测、预防与控制控制信息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疾病预报、综合评价、疫情报告。
3、开展人群健康监测、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疾病的预防、疫点控制、疫区消毒及控制效果评价;提出全市计划免疫接种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免疫效果评价。
4、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危害因素的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卫生学检测与研究,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
5、通过考核认证,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疾病控制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测检验和出证工作,为社会提供检验服务。
6、研究提出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工作计划与技术方案,组织并指导实施。
7、负责卫生突发事件、危害公共卫生健康事件的调查与控制工作,并指导传染病疫情处理。
8、提出全市消毒杀虫工作计划和病源媒介生物防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和设计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0、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和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咨询,进行卫生防病和健康相关技术与产品的开展和研究。
11、承担对乡镇卫生防疫保健所及其他卫生机构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预防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并参与社区卫生技术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儿童免疫接种
本地出生儿童或外地来海居住的0-7岁儿童,必须及时去当地卫生所(医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参加计划免疫接种与管理,卫生所按照计划免疫程序,安排接种通知,儿童家长凭通知携带接种证,到当地卫生所免费给儿童接受接种Ⅰ类无价疫苗(有价疫苗另行交费)。儿童入托、入学必须凭合格的预防接种证报名。
犬咬伤病人就诊
被犬或其他动物咬伤后,立即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单位(各中心卫生院)进行就诊。
1、进行就诊登记,书写门诊病历;
2、伤口处理: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清除局部感染的病毒。
用流动的水、20%肥皂水或0.1%新洁尔灭反复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WHO),冲洗后用75%酒精擦洗及浓碘酒反复涂拭,伤口一般不予缝合或包扎。
严重伤口的处理:
(1)伤口清创处理请咨询综合医院相关科室。
(2)要尽量避免缝合伤口,如必须缝合,则应保证免疫球蛋白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需要应用抗生素或破伤风措施时,应在局部处理后再进行。
3、预防接种:按WHO标准,5针肌肉接种方案,分别于0、3、7、14、28天,在上臂三角肌(儿童也可注射于大腿前外侧肌)接种狂犬疫苗,严重咬伤者(WHO推荐的Ⅲ类伤口)同时联合使用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
4、严重伤口经上述处理后,应到综合性医院作外科处理。
肺结核病人就诊
1、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由当地医院接诊的结防医生进行初诊登记。确诊或疑似病例,按规定填报传报卡,同时填写结核病人转诊单,将病人转市疾控中心定诊。
2、市疾控中心对转诊或直接来就诊的病人,按规定进行痰涂片、X线及其他相应的检查。对确诊的病人进行确诊病例登记,并建立登记管理卡。
(1)痰涂片阳性的病人及初治痰涂片阴性病人,按照《海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方案》,制定正规化疗方案,免费给予全疗程抗结核药物治疗,同时对病人实施督导管理,病人按管理要求,定期复查与接受管理、督导。
(2)对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市疾控中心为其制定正规化疗方案后,转市人民医院进行诊治。待病情稳定出院后,市疾控中心继续对病人全程督导管理。
(3)市疾控中心确诊的非结核病人,转到各相关医疗单位作进一步诊治。
健康证办理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上岗的从业人员,可到当地医院(卫生所)防保组或疾控中心门诊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包括内科检查、外科检查、X线检查、肝功能、表面抗原以及肠道菌培养。
3、收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体检费包括健康证工本费每人收取70元。
4、体检后10天到原体检单位领取健康证。
地址:海门镇人民西路520号 邮编:226100
主任:郁新森 电话:82212032
妇幼保健
海门市妇幼保健所 海门市妇幼保健所主要担负全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前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母婴保健管理和技术指导。
该所现有职工3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8人,配有B超仪、心电图仪、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300毫安X光机、乳腺钼钯机、电脑红外线乳腺病诊断仪、固有荧光早期癌症诊断仪、CO激光治疗仪、磁共振治疗仪等多项国内先进的诊疗仪器设备。
专科特色:
妇科门诊:采用电子阴道镜、CO2激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红光治疗仪、不孕不育综合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专业治疗盆腔炎、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疱疹、湿疣、支原体衣原体感染及不孕不育等各种妇科疾病,同时开展药物流产、无痛人流、处女膜修补等手术。
小儿推拿:根据祖国医学理论和经络学说,专业推拿医师主治小儿腹泻、上呼吸道感染、消化不良等儿童疾病,尤其对小儿顽固性腹泻、支气管哮喘有独特的疗效。
儿童保健门诊:采用儿童保健电脑、儿童青少年心理测试系统、儿童营养评价分析系统、美国GSI70耳声发射仪,针对儿童各个时期生长发育特点和体格发育偏差及喂养情况,进行系统检测、治疗和指导;根据小儿神经心理发育特点,开展智力测查、早期教育和听力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开发儿童智力,促进小儿神经心理发育。
乳腺病门诊:采用电脑红外线乳腺病诊断仪、乳腺软X光钼钯摄片仪,能早期准确诊断乳腺小叶增生、纤维瘤、乳房肿块、乳腺癌等各种乳腺疾病。
更年期保健:为更年期妇女提供咨询服务,对更年期出现的各种症状和体征进行对症治疗,并在精神上积极引导、关心体贴,结合妇女病普查及早发现更年期常见的器质性病变。
生殖保健:依据《母婴保健法》开展婚前保健工作,主要开展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医学检查、节育技术和男性生殖保健。
历年来共发表各类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南通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海门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各一项,获得南通市预防保健先进集体、计划生育先进集体、海门市文明创建五星窗口、海门市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地址:海门市丝绸路701号 所长:张 红
电话:82107238 82224111(咨询热线)邮编:226100
就医指南
海门市人民医院 海门市人民医院是全市技术力量最雄厚、设施设备最齐全、服务质量上乘的II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国骨伤外科学术研究会理事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学院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在职职工777人,其中卫技人员653人,高级职称110人,中级职称313人。实际开放床位580张,年门诊量25万多人次,年收治病人1.7万多人次。医院科室专业设置齐全,设有36个临床医技科室、23个专科、18个病区。院内设有全市的急诊急救中心、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南通血站海门分站、儿童中心、肝胆胰消化病治疗中心、碎石中心、血液透析中心、体检中心。
医院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十六排高分辨环保型螺旋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功能数字减影胃肠机、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钬激光治疗系统、C臂机、生命指标监护仪、呼吸机、血凝仪、血透机等现代化仪器设备百余件,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0多项。院内学术氛围浓郁,人才梯队合理,骨外科、普外科为南通市重点临床专科,骨外科采用国内外领先技术治疗骨与骨关节损伤,四肢骨折的治疗与国内外先进技术同步,对胸、腰椎疾病的手术治疗、人工关节置换、断肢(指)再植技术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普外科开展各种肝癌的手术切除、直肠癌低位保肛手术、甲状腺肿瘤等疾病的手术治疗,居国内领先水平。泌尿外科自九十年代即南通地区率先开展腔内微创手术其诊疗水平在居领先水平。消化内科在上消化道出血、重症胰腺炎等治疗方面,诊治水平居同级医院的前列,心血管内科自80年代初就在南通地区较早开展了临时、永久起搏治疗,心血管介入射频消融技术在全省同级医院中处于领先水平。妇产科、神经内科、五官科等均为市重点专科,技术力量在全市及周边地区居领先水平。微创外科、医学美容科、皮肤性病科、镇痛科等专科,推出了各项特色医疗服务项目,较好地满足了广大病员的需求。
医院强化质量管理,"以病人为中心",大力加强内涵建设。院部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开展全方位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推行"全年无休假"、"病人选医生"工作制度,开展"病人一日清单制"、"医护患谈话"、"亲情回访"开展"星期日专家义诊"活动,大大提高了服务满意度,赢得了患者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医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市两个文明创建先进集体",获得"南通市卫生系统医疗安全先进单位"、"南通市首批文明诚信窗口单位""市五星窗口单位"等荣誉。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医院加快了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历时四年多的旧院改造已成效初现,诊疗区域全部配备中央空调、中心吸引、中心供氧等现代化设施,病室内有线电视、电话、卫生设施齐全,诊疗环境温馨舒适,硬件设施条件在苏中、苏北地区同级医院处于一流水平。在院总支的带领下,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协作,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花园式的现代化医院而奋斗。
邮编:226100 地址:海门市人民西路253号
电话:82212228 院长:徐卫新
海门市中医院 海门市中医院是一所具有中医特色的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1500m2,建筑面积26000m2。固定资产5300万元,各种医疗设备2100多万元,设有病区10个、病床300张,拥有高、中、初各类卫技人员382人,年业务收入4500万元。
医院门诊部科室齐全,疗效显著。中医脑病专科治疗老年痴呆症、侧索硬化症;中医妇科治疗不孕症;伤骨科治疗骨与关节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症、脑外伤后遗症;中西医结合治疗糖尿病;彩超介入治疗肝肾囊肿、附件囊肿等,均为该院的专科特色。医院住院部功能设施齐全,设备先进,装备高档手术室七间,能开展普外、骨科、肿瘤外科、泌尿外科、肝胆外科、脑外科、妇产科、五官科、肛肠科等各种手术。胆道外科在南通地区率先开展电视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已成功开展1500例);泌尿外科开展前列腺气化和体外冲击波碎石机治疗泌尿系结石等;中西医结合肿瘤外科是南通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引进体内伽玛刀治疗各种肿瘤;中西医结合心血管内科是南通市重点中医专科,开展心脏起搏器安装和冠脉造影业务等,均为该院的业务特色。另外,医院制剂室能生产30多种由专家研制的中药制剂。
医院自98年以来一直被评为南通市"十佳"医院。五次被评为南通市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并获江苏省"青年文明号"称号。连续十年获得海门市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称号。是海门市政府多次认定的"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
院长:王刚勇 地址:海门市公园路12号
联系电话:82212404 急救电话:82111995
海门市眼科医院 海门市眼科医院是一所以眼科为特色、各科配套齐全的专科医院。医院占地1800平方米,医疗用房5000平方米,床位90张,其中眼科开放床位40张。设有眼病专科医师11人,大学本科毕业生5名,大学专科毕业生3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7名。设有标准手术室2间。配备爱尔康Ⅱ型白内障超声乳化机、玻璃体切割机、眼底荧光血管造影机、彩色眼A、B超、TST--Ⅳ型A同视机、拓普康8100电脑验光仪、CT-80非接触性眼压计、610眼科手术显微镜及配套的眼科手术显微器械、准分子激光机等高档仪器设备。医院常年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角膜移植术、玻璃体切割术、视网膜脱离复明术、抗青光眼术、眼部肿瘤摘除等各种眼科手术和眼部美容、斜视弱视矫治、青少年近视、屈光矫正等特色门诊。近二十年来医院坚持每月定时定点下乡巡回医疗,方便广大患者就医,深受群众好评。医院历年评为海门市"文明单位"、南通市首批诚信单位、"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南通市青年文明号,是江苏省白内障复明手术基地。
地址:海门市光明路51号 院长:陆彦昌
电话:82213147 邮编:226100 传真:82113580
医药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主管单位:南通市海门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门市海兴路78号 电话:0513-82106788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药品监督检验机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管理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国家药品检验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2、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3、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4、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必须依据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业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必须依据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海门市主要医药科研机构
江苏原创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经济开发区 电话:0513-82263051
海门市主要药品生产单位
江苏晨牌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人民中路 电话:0513-82103319
慧英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秀山东路 电话:0513-82105511
海门市中药饮片厂 地址:海门市静海路 电话:0513-82102554
海门市主要药店名录
| 药店名称 |
电话 |
药店名称 |
电话 |
| 海门帕源大药房 |
82189600 |
海门大药房 |
82212394 |
| 悦来药店 |
82661057 |
四甲药店 |
82681007 |
| 麒麟药店 |
82615032 |
四甲康健药店 |
2817208 |
| 包场药店 |
82671615 |
海门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店 |
2671099 |
| 海门华氏大药房 |
82109771 |
海门万全药房 |
82109365 |
| 海门康泰药房 |
82225886 |
海门东洲药房 |
82297906 |
| 海门惠仁药店 |
82109017 |
包场康民药店 |
82864855 |
| 东灶港神康药店 |
82895288 |
王浩百草堂药店 |
828708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