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海门市市委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率先全面达小康,构建和谐新海门”的重大战略决策,市物价局在创建“和谐机关”工作中出新招,将创“和谐家庭”活动列入创“和谐机关”序列中。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制订了创建工作计划。
确立了创建和谐家庭“五大港湾”,一是“以德治家”,共建家庭温馨港;二是“以爱暖家”,共建家庭和谐港;三是“以学兴家”,营造家庭文明港;四是“以勤持家”,共建家庭兴旺港;五是“以廉为家”,打造家庭安全港。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创建,要经常教育家人常思贪欲之祸,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不义之利不沾,不明之利不取,份外之利不拿,树立廉洁文明的良好家风。
创“和谐家庭”是创“和谐机关”的基础和延伸,用推动家庭和谐来促进和谐机关创建,用机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鼓励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家庭成员弘扬家庭美德,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把全局干部职工的家庭建设成“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尊老爱幼、强身健体、勤奋好学”的新型家庭。(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