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肖振时
在构建和谐社会大环境下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海门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走出了一条具有海门特色的成功之路,这就是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政治平安、治安平安、法治平安、经济平安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平安建设,以“平安海门”品牌,加速推进和谐海门进程。
一、深化认识,树立“大平安”新理念
海门市委、市政府以构建和谐海门为目标,以“平安海门”创建为抓手,树立“平安海门”新理念,使“平安海门”创建的内容扩展至政治、治安、法治、经济以及生活环境的各个层面,形成了一个综合性的“大平安”系统,牢牢把握“大平安”在创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
(一)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是相对的和互为影响的。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社会的高速发展,必然带动社会结构本身的错动和发展,也就必然会出现前所未有的各种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一旦受到较大的影响而不及时调整,社会的功能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反过来影响和制约社会的发展。经过近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海门市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了巨大的进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城乡基础设施等各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和改善。与此同时,各种社会矛盾、经济利益、社会摩擦也大量增加,如处置不当将会影响社会稳定,最终影响和制约社会的发展。面对社会、经济不断飞速发展的实际,海门市委、市政府开阔视野、及时提出以“大平安”的理念推进“平安海门”创建工作,助推了全市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平安稳定是海门和谐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与和谐,在根本上是相通的。从社会管理方面来说,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和谐,社会的稳定是社会和谐之基础。随着海门市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高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也随之增加;特别是随着宁启高速公路通车、苏通大桥贯通、沪苏沿海过江铁路和沪崇苏大通道开工建设,发案率将有可能逐步上升,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将不断出现,原有的社会治安管理的理论已难以解释和支持海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从更深的层次和更广的社会背景去分析、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为此,海门市委、市政府未雨绸缪,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实践社会“大平安”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海门建设。
(三)和谐海门建设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根本性的保障。“平安海门”创建的最终基石和突破点在于:对社会犯罪的“流”和“源”的治理,即对于社会基本问题的治理,减少社会层面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社会、自然都处于一个和谐的环境里,尤其是处于社会和自然环境中的人,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摩擦面的减少和程度的降低,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问题。基于“治本”的思路,海门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大平安”、“大治安”的理念,全面推进政治、治安、法治、经济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平安创建工作。
二、勇于探索,推进“大平安”新实践
我们紧扣和谐社会主题,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强势推进政治、治安、法治、经济平安创建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海门特色的平安创建新路子。
(一)围绕“政权巩固”的要求,大力推进政治平安创建。政局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根本。“平安海门”首先必须是政治平安。海门市从处理好影响政治稳定的各种问题出发,始终掌握住维护稳定的主动权,营造平安的执政环境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是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一方面,按照“信息主导警务,精确制导打防管控工作”的总体思路,整合各类零散的情报信息资源,着力构建“大采集、大流通、大研判、大应用”的打防控管警务信息大系统框架,形成了一个上下贯通、立体交叉、资源共享的综合系统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情报信息网络,全面搜集影响政治稳定的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实现了高效率的多源性信息查询比对和关联性信息智能查询。另一方面,针对新形势下突发事件暴露出的新问题、新动向,在专题调研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完善了《处置突发性事件总体预案》、《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十多个工作预案,强化演练,有效提升了维稳处突工作水平。二是强化政治隐蔽战线斗争。海门濒江临海,位于改革开放前沿。我们针对当前新形势下隐蔽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捣乱破坏活动,严格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以建立专案侦查机制为龙头,始终保持对境内外“三股势力”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境内外宗教在意识形态等领域内的渗透破坏活动,从严打击利用非法宗教破坏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深化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对重点对象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建立了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其赴省进京滋事。认真落实了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及时反馈情况,确保万无一失。严密注视境外敌对分子恐怖渗透的活动迹象,有针对性地完善了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情报搜集和预警、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应对处置和快速打击能力,从根本上消除暴力恐怖案件的发生因素,确保了全市城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三是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制和协调、指导机制,确立了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了畅通无阻的信访机制,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开展了定期“信访下乡”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了“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活动,实行开门接访,使一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依法处理;建立健全了信访网络机制,完善了市、乡、村三级信访网络,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建立了信访信息专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集体上访和恶性信访事件及带有普遍性问题的信访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发现得早、控制得了、解决得好。
(二)围绕“百姓安宁”的要求,大力推进治安平安创建。人民群众是否有安全感是衡量一个地区是否稳定的重要标准,实现治安平安就是要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海门市以“调处中心”、“监控中心”、“外口中心”、“社工中心”四大中心建设为重点,营造和谐平安环境。一是以建设“调处中心”为龙头,提升“大调解”能效。全市建立了市、镇、村、组、户五级大调解组织网络,市直有关部门和200人以下企事业单位、经济实体建立了调处工作机构,调解触角延伸到了全市各个角落。在规范调处运行机制中,制订了调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将调处实绩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强化了调处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建立乡镇“三步调处”机制,即:定期分析、承诺办理和督促检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努力做到调处工作走在激化前;实施调解队伍组长制,在行政村以20至40个毗邻农户为单位,由十户调解信息员组成调解小分队,在户与户之间巡回开展调解、宣传、管理和帮教等工作,形成了“纠纷联调、经济联合、好事联办、困难联帮”的基层调解工作局面。为优化工作绩效,市调处中心分别与公安、检察、法院、信访、劳动、纪检等部门进行有效对接,提升了大调解效能。二是以建设“监控中心”为核心,完善“大防控”网络。其一,整合技防资源,密织科技防范网。把科技防范建设纳入了全市2004-2008年度科技发展规划,以“高密度监控、区域化报警”为目标,加强公共部位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全市乡镇100%建成了视频监控中心。分地区建立了联网报警处置中心,将分散社会面的技防设施联入中心,实行同步接警、联动处警,形成了互相衔接、互相策应、联片成网格局,减少防范空隙。其二,整合力量资源,密织动态巡防网。突出公安“110”指挥中心的龙头作用,全面实行点到点的一级指挥,确保紧急状况下能够快速集结队伍,实现整体联动、合成作战。全面推行了保安联防市场化进程,市财政、镇财政、市场运作各解决专职保安联防经费350万元,确保了全市专职保安联防队伍人数按城区总人数的万分之十二、农村万分之九比例配备到位。同时,全面发动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消防队、单位(小区)保安队伍、帮教监管队伍等社会力量,填补薄弱时段的巡防空白,有效挖掘、整合、盘活了各种社会防范资源。大力推行了分级巡防,构建了以分级巡逻防控为主的全天候、全方位的动态防控机制,在城区开展网格化巡逻,在农村实行联防巡逻,确保警力跟着警情走、跟着“三高”(高发案地区、时段、类型)走、跟着打防控实效走,形成了以专职巡逻力量为主体,以群防群治组织为补充,覆盖广泛的市、镇、村三级巡逻防范网络。其三,整合卡点资源,密织查控堵截网。在城区繁华地段、治安复杂地区、乡镇案件易发地段等“咽喉”、“要道”布建了27个治安岗亭,作为阵地控制的有力支撑点,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高街面见警率。在全市设置了4个水上治安卡口和50个道路一、二级治安卡口,完善了4个治安查报站的软硬件建设,强化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车辆和嫌疑物品的盘查,有效提高了查控效能。三是以建设“外口中心”为关键,强化“大基础”建设。其一,创新外口管理。外来人员超过2000人的乡镇,都建立了融服务、教育、管理为一体的外来人员服务中心,其他乡镇建立服务工作站。劳动、计生、工商等10多家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办公,实现了外来人员由“防范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的外来人员大服务网络。其二,推进系列创建。广泛开展了平安家庭、平安工地、平安场所、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农机、平安小区、平安机关(单位)、平安金融(网点)、平安拆迁、平安电力、平安电信、平安交通、平安景区、平安饭店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将创建的触角延伸到各行各业,积小安为大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其三,夯实基层基础。针对当前农村中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时有出现的现实,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这个重点,我们抓住防范资源有效整合这个关键,进一步规范村级综治办、依治办建设,将综治办、依治办和警务室三室合一,实行合署办公,创设了村级综治、法治工作十大工作小组这一载体,形成了“统一领导、合署办公、分工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了村级综治、法治工作的效能。四是以建设“社工中心”为重点,创新“大管理”方式。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形态、社会组织和社会管理对象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平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海门市以建设“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为重点,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中心集镇全面建立了社工中心,其他乡镇建立了社工工作站,从而构建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区矫正和社会闲散人员管理三个工作体系,作为反邪、禁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闲散青少年管理等社会工作的运作实体。
(三)围绕“公平正义”的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平安创建。建设“平安海门”,实施依法治市方略,法治是保障。法治的保障作用又有赖于法治环境的优化。我们在创建“平安海门”实践中主要抓住了这样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端正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政法系统和行政执法部门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为载体,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做起,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作为、不规范、不文明、不人性等问题;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入手,深入开展了宗旨意识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根植于每一名执法人员,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二是规范执法体系。完善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把执法工作的办案、审核、监督各个环节分层次量化落实到每个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在加强执法档案建设、执法末位培训、领导末位淘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了法制员、审核员的审核责任,将执法考核向执法单位领导、法制员和审核员延伸;不断拓宽警务、检务、审务及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从公开办事依据和程序逐步向公开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延伸,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公安局从执法办案跟踪系统的使用效率入手,从110接处警开始,将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监督、执法考评等执法活动实行网上流转、网上考核、网上监督,通过网上流程化的操作和实时化的监督,将执法活动强行入轨,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执法办案中不正常的人为因素,防止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了公正文明执法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等执法监督工作,解决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公、不廉、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加强政法干警及有关执法人员八小时内外的教育管理,紧紧抓住“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这几个重要环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在权、钱、名、利的诱惑面前挺得住,立得稳,行得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一整套相对科学、完善的考核体系,把执法检查与工作结合起来,把检查考评、综合考评结果与单位、个人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杜绝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
(四)围绕“诚信友爱”的要求,大力推进经济平安创建。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物质基础,经济平安是整个“平安海门”工程的基础。海门市牢固确立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思想理念,以创新的思维谋划服务举措。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针对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带来的经济犯罪上升势头,海门市把打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首要手段,先后组织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涉税犯罪专项行动”、涉税犯罪专项整治、整治假币犯罪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等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不断规范、优化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建立健全经济安全预警、防范的管理措施。针对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不断涌现的具体实际,海门市建立健全了信息研判和矛盾排查长效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因工厂破产、企业改制、职工下岗、社会低保以及土地、产权、债务、违约等一些起因的社会矛盾,从化解矛盾的源头抓起,完善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研判,有针对性地完善了处置工作预案,超前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的可靠动态,从苗头上搞好疏导化解,切实解决多数群众的合理诉求,消除部分群众的不满和偏激情绪,及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发初期,杜绝了全市发生大规模较有影响的治安或群体突发事件,为城乡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海门安全网”,加强了对经济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对策研究,建立健全了经济安全预警、防范的管理措施。认真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检查、道路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监督、危险品监管,防范在先,减少了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本着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基层的原则,大力度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对国家法律政策允许,且具有经营和安全条件的,一律放开,使国家、集体、个人、私营、合资、外资等各种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下平等竞争。有关执法部门开辟了为经济服务的“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政法部门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实现了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定期上门了解情况,提供涉法咨询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公安局开通了重点企业与110联网的自动报警系统,一旦发生警情做到快速出警,及时处警,确保企业安全;进一步规范了经侦大队与骨干企业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和经济犯罪信息预警通报机制,通过实时通报本地及外地的经济犯罪动向、新型作案手段和预防对策,督促做好防范工作,减少了经济案件的发生。司法机关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强化保障,建立“大平安”新机制
我们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海门的高度出发,创新机制、强化保障,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创建举措的落实。
(一)建立宣传发动机制。舆论是先导,导向是关键。我们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平安建设的全过程,使平安海门建设、构建和谐海门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引发群众对平安海门建设共知、共识、共振。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作为平安创建的重要推进方式紧紧抓在手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建设“平安海门”宣传工作意见》,明确平安创建各阶段的宣传任务、宣传重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单位也制定了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意见,排出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并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创安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展开。同时,我们还把“平安海门建设”宣传工作开展的情况,纳入对各乡镇、部门和各新闻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此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拓展宣传“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的意义、目标、任务,宣传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好人好事,宣传群众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努力做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道路旁有标语、家庭里有传单,形成立体宣传效应,使“平安海门”建设深入人心。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余份,刷写长久性充满人性化标语1千余条,制作大型标语广告牌45块,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平安宣传栏(窗),每年举办1至2场平安文艺汇演,同时在市电台、电视台、海门日报开辟平安创建宣传专栏,保持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三是提升宣传“深度”。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为着眼点,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效果。在宣传对象上,重点向基层学校、企业、村居、重大工程延伸,向案件高发地带如城乡结合部、人流聚集区(商场、车站、),重点人群如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等领域延伸;在宣传形式上,注意用足用好新闻媒体、辖区单位、社区自身的力量,做到多种阵地同步启动,多种工具同步使用,多种手段同步上阵,先后举办了平安创建万人签名、电视访谈、创建志愿者授牌、民警入户访平安、有奖征文比赛等系列宣传活动,把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在宣传内容上,注意把平安创建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有关的安全防范、法律法规等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宣传的渗透力,提高公民的平安意识,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推进“平安海门”建设关键是发动社会参与,核心是形成力量聚合。海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党政领导,政法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形成推进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一是抓领导,增强凝聚力。把平安创建作为各级党政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三纳入”、“三同时”,即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与经济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建立了平安建设领导联系制度,市级领导联系分管乡、镇,构建市级防控体系;乡镇领导联系分管村(居),构建乡镇级防控体系;村(居)干部包村民片区,构建村级防控体系。包片领导对所联系地方的平安建设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责,与所联系地方的干部联心、联力、联责,共保平安,共促发展。目前,全市共有43名县处级领导、136名乡科级干部、150余名中青年干部分级包片抓平安,不断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推进平安建设。二是抓责任,增强推动力。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形成齐抓共建的格局,海门市专门制定了《建设“平安海门”责任分解表》,根据创建领域、层次的不同,将平安创建各项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各综治成员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分头抓好平安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市、乡镇(街道)还建立了《平安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各级平安办负责牵头,定期组织平安办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共同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同时,市委还与各乡镇、系统党委都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约率达100%,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和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抓队伍,增强执行力。大力加强政法主力军建设,坚持素质强警、从优待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坚强队伍,为建设“平安海门”提供组织力量的保证。同时,坚持把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在人员配置、经费安排、装备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充实基层基础工作力量。从政法部门抽调了6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市平安办工作,配齐、配强了乡、村综治办的领导,落实专职干部,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做到了人员、房子、办公设施、办公经费五落实。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考核奖惩是促进工作、确保质量的重要手段。奖励惩罚不到位,就会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抓与不抓一个样”的恶性循环。平安创建要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必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海门市紧紧围绕“平安”、“和谐”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海门市平安创建考核办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进“平安海门”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考核内容上,海门市十分注重对工作结果的考核,主要包括矛盾纠纷是否化解、案件和事故是否下降、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辖区内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等指标,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把“保民安、解民忧、促民和”摆上重要位置。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平安建设实际,及时调整各项考核指标及其分值权重,充分发挥平安考核的导向作用,增强平安建设的实效。在考核方式上,坚持集中抽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每年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一揽子考核。并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暗访组,重点检查和掌握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状况、“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并将暗访结果列入平安考核计分,保证了平安考核的真实性、科学性。在考核应用上,市委、市政府坚持将平安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对平安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大力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责任查究,从而使平安建设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近3年来,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6家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了3名相关领导的责任,有2名乡镇领导暂缓提拔。
四、求真务实,提升“大平安”新成效
“平安海门”的深入开展,为全市营造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定的治安环境、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竟争的经济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继被中央综治委评为1997—200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后,2003-2006年先后四年荣膺“江苏省治安安全县(市)”称号,并被表彰为2000-2004年度江苏省社会治综合治理先进地区和2000-2005年度江苏省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先进地区。主要体现为“五个明显提高”: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全市形成了创建“平安海门”,构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二是处置突发事件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明显提高。自2003年全市实施大调解以来,公安局110接警数每年比实施大调解前平均下降约9%,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每年比实施大调解前平均下降10%,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采信率达95%以上。近五年全市未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全市呈现出了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刑事案件发案、安全生产事故等总量指标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三是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全市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监控设施覆盖率全面达标,全市社会创安小区数量较大程度攀升,繁华场所、公共区域安全实效显著,移动目标防范设施普遍加强,社会防范效能整体得到了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筑牢了根基,全市刑事发案持续平稳,八类恶性案件保持低位运行,并创下了连续22年无命案积案的记录。四是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高。通过调查显示,98%以上的民众认可海门的社会治安稳定。五是对政法队伍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及先进性教育等,全市政法干警用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