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是和谐之基。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一方政府必须做好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我们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畅通渠道、建立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近年来,我们结合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是政策推动,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海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出台了《海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海门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通过税收优惠和再就业基金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吸纳安置更多的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组建创业者协会,促使职工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城乡统筹,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所有限制,并把农村转移就业作为富民强市的重要措施之一,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培训制度,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建立免费公共职业介绍服务制度,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开放,不收取任何费用。开展就业登记制度,凡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人员均实行失业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是公共服务到位,搭建企业与职工之间快速交流平台。投资600万元建成了“海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场建筑总面积4000平方米,配有电子显示屏、计算机网络控制中心等一系列先进设施,拥有信息发布、面试洽谈、就业指导等功能,为全市各类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高效、优质、专业服务,并积极探索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对接,实现两大市场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统一运作。在各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所,在海门镇、三厂镇、海门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等地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确保场地、编制、人员、经费、制度及工作“六到位”,形成完整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以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各乡镇劳动保障所、职介分所和街道社区为网络,建成全市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库,实现南通市、海门市、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信息网的全面互通,固定每周五举办招聘洽谈会,开通海门市人力资源网和“16021191”“82217294”等就业服务热线,为企业发布用工信息和职工求职提供更直接方便的平台。
三是实施托底安置,保障弱势群体的就业权利。政府与企业签署用工协议,大量购买非技术工作岗位,开发公益性社区就业岗位,确保“4050”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承诺所有下岗失业职工,只要不挑不拣,都将在一周内安排就业岗位。通过社保补贴等就业优惠措施,提高弱势职工的工资收入。聘请劳动保障协管员,在社区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社区就业困难人员调查,协助进行职介、培训、退休人员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困难人员家庭和失业农民数据库,及时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培训信息。
二、贴近市情、合理征缴,确保社会保障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文明的象征,享有保障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职工权益,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近年来,通过多方面的努力,实现了每年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在,基金收支相抵略有积余。
一是全面宣传和个别教育相结合,使保障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持续不断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进行宣传,经常性地以电视专题、报纸专版、街头咨询、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密度、广覆盖地宣传社会保险依法征缴工作,使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知道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意义,提高他们主动参保的意识。开展对企业法人代表和劳资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劳动保障部门经常化下基层进企业进行针对性宣传调研,同有关部门、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员工进行面对面的思想沟通,真正让企业法人认识到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为依法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掌握企业参保情况,合理制订扩面征缴比率。依法征缴与企业效益表面上总是一对矛盾。与浙江、苏南等发达地区相比,我市企业的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没有高附加值产品,仍然需依靠低价营销策略占领市场,所以企业的效益不是很高。如果完全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等政策法规执行到位,部分中小企业确实不堪重负。劳动保障部门既要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又要给企业留出发展空间,不至于因为依法征缴造成企业倒闭关门,这是一个“两难”选择。所以需要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把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刚性与地区经济建设、不同企业发展状况的柔性科学配置、有机结合,在矛盾中寻求平衡点。我们以工商和地税部门的登记注册为依据,对所有用人单位的用工和参保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核,清楚掌握全市企业的实际用工情况和参保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下达比较恰当的征缴任务,采取比较适合的措施,既推进了社保工作,又保护了企业发展。
三是维护依法征缴的严肃性,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参加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目前部分企业和职工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只是推进过程中的一个过渡现象,最终必然要实现全民保障。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不按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缴费的企业,以监察为龙头,全面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先发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依法进入处罚程序,由地税部门配合实施预征,确保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在每个用人单位得到贯彻实施
三、完善政策、五险并进,确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各项政策,从机制上确保人民群众的保障权利。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推进,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在医疗保险上,在不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去年财政投入2.15亿元,为16000多名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5000多名海门、三厂两镇及划归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2007年7月,出台了海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又将城镇非职工居民、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都纳入其中;加上原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市构建了一个完善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2007年还完善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财政投入、集体扶助、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可达到个人出资额的30%,真正实现纯农民老有所养目标。改革失业保险办法,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记载制度,并逐步提高了失业金数额;扩大工伤保险范围,将省属企业职工和建筑企业的农民工都纳入工伤保险征缴范围,实现农民工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取得了较好效果。到2007年6月底,全市社保参保人数达到76615人,征缴率为99%,离退休人员24667人,养老金100%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04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9907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5943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78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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