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民政局
海门自古就有着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2002年,海门市成立了慈善会,从此,慈善事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新型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今,在海门,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和人文关怀已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深化认识,更新现代慈善工作的内涵
(一)发展慈善事业是海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现代慈善事业,既是对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弘扬,也是对现代文明的诠释和发展,它所倡导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对他人关爱、对社会负责等思想,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和实质相一致。我市慈善募捐工作一直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先后涌现出以退休干部史洪模、企业家毛云和、朱仲辉、陆亚萍等为代表的一批慈善事业先进典型,还有不少企业和热心市民到市慈善会捐赠款物,有的甚至做善事不留姓名,他们的行为不仅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帮助,也对社会的文明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是帮助贫困家庭同享小康社会成果的重要举措。小康是和谐的基础,全面小康不是平均数的小康,而是包括大多数家庭的小康。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市贫困群众有近2.5万人,其中60%的贫困群众是由于因病、因残致贫的,特别是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就达1500多个。一个大病患者家庭往往要花费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医疗费,一人生病倾家荡产的现象屡见不鲜。初步测算,如果平均一个贫困大病家庭救助5000元,1500多个家庭就要750万元,大量的救助资金需求,给患者本人及家庭、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必然会影响到我市全面小康目标的如期实现。近年来,海门市先后采取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和救助措施,但仅依靠政府的财力和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性保障需求。只有通过大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多方筹集慈善资金,做大慈善基金盘子,才能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因此,发展慈善事业既能帮助贫困家庭同享小康社会的成果,又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友善、互助关怀和社会的和谐。
(三)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构建和谐谐社会的有效抓手。慈善事业倡导先富帮贫困,强者扶弱者,鼓励献爱心和接受爱心,使社会上有能力帮助他人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聚集在慈善的旗帜下,捐助一定数量的财富,通过慈善组织对贫困者实施救助,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样对缓解调节贫富差距、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具有积极的作用。群众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心态就会更加平静,社会就会更加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就有了一定的基础。
二、注重实效,创新慈善工作新机制
(一)弘扬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的为善思想氛围。慈善文化是维系慈善事业发展的纽带。我们充分发挥慈善文化的引导作用,弘扬和发展慈善文化,打牢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大力弘扬以爱心奉献、互助和谐为核心的现代慈善文化,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引导广大群众继承发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增强参与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稳定和谐的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慈善文化宣传,精心设计慈善宣传载体,以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经常性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一批“慈善楷模”、“慈善工作先进集体”,进一步褒奖慈善义举,弘扬慈善精神,传播慈善文化,增强慈善意识,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募集慈善资金,完善全方位的劝募机制。一是开展市场化劝募。把企业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依靠力量,充分调动企业特别是有实力、有能力的企业开展慈善募捐的积极性,形成了一个强大的企业慈善群。今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爱洒人间”慈善募捐活动,对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劝募。按照“宣传引导,自愿捐赠;友情运作,不搞摊派”的原则,采取两种形式,其一,捐赠100万元以内的以现金捐赠为主;其二,捐赠300万元以上以协议捐赠为主,即“大额留本缴息”,300—499万元的每年解缴7%,500万元—999万元的每年解缴6%;1000万元以上每年解缴5%。这样做,把解缴金额控制在每年50万元以内,既为慈善积聚了基金,又使企业有能力承受,凸显了双赢效果。在7月20日“爱洒人间”慈善募捐文艺晚会上,38家企业捐款百万元以上,现场募集爱心款48.175万元,晚会前,慈善协议捐资突破1.2亿元。二是组织全民化献爱心活动。我们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普遍参与,不断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将每年10月份定为捐助月,已连续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一日捐”活动,为慈善捐出一天工资。2006年全市310个单位和个人共捐赠119万元,乡镇捐赠52.66万元。在广大群众及中小学生中开展“一元捐”活动。今年又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捐赠个人一个月工资的增资部分,人均捐资在200元以上。三是开展主题化捐赠。我们根据救助工作的需要,开展定向捐赠,确定一个主题,采取义演、义拍、义展、义卖等形式,先后开展了“圆梦大学”慈善助学活动、“生命之光”助医活动、“情暖万家”助困活动等营造慈善氛围,使慈善活动精彩纷呈。四是设立民间慈善基金。在部分先富起来的村,积极引导村民设立民间慈善基金,开展互助活动。2005年7月,麒麟镇建立爱心慈善基金,首批已筹集慈善基金5000多元;同年,包场镇浜北村由党员干部、村里能人筹资3万多元,建起了村级慈善基金,专门用于帮助村里困难的村民;2007年3月,三星镇林西村成立“海门林西扶老助学爱心基金会”,筹集到首批爱心善款38 .8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倡导在城镇街道、社区设立“慈善超市”、“爱心屋”,帮助困难群众。
(三)开展慈善救助,构建长效化的工作体系。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主要内容。我们抓牢这一重点和关键,广泛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实现“输血”式救助向“输血”与“造血”式救助并重转变,深入研究和把握救助工作中的规律性,主动针对群众因知识缺少、技能缺乏、信息缺失等因素致贫致困等问题,创新非物质性的慈善救助项目,采取送技术、送培训、送信息等针对性救助形式,在“授人以鱼”的同时,更加注重“授人以渔”,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自我救助、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实现“一般性”救助向“一般性”与“重点性”救助并重转变,在广泛开展各类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孤等一般性救助活动的同时,要突出慈善救助的重点,把有限的善款用到党委政府最关心的善事上去,用到最迫切需要帮助的重点人群上去,实现慈善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最优化。
三、统筹运作,全面提升慈善工作的整体合力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践表明,党委政府越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就越快,社会环境就越趋于和谐。我们要求市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把其列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关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身体力行,带头参与慈善募捐活动,发挥好表率作用。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慈善活动的引导、服务与监管,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慈善组织积极有为、规范运作。慈善事业越发展,慈善组织的责任就越大,对其工作能力与管理水平的要求就越高。我们要求慈善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大胆创新思路,努力拓宽领域,不断把慈善事业发展推向新的阶段;强化规范管理,抓牢募捐、管理、使用三大环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慈善工作队伍,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企业界热心公益、多行善举。企业界是慈善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企业参与慈善事业,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举措,又是企业树立公众形象、塑造社会品牌的有效途径。我们积极倡导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们饮水思源、回报社会,在不断做大做强、跨越发展的同时,更自觉地承担起相关社会责任,更深入地关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更主动地参与慈善和公益活动,通过积极投身扶贫济困、安老助孤、灾害救助等慈善事业,通过支持兴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多做善事,多行善举,加快实现“功利”企业向“公利”企业、企业经营者向社会慈善家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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