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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十五”发展规划
(2001年2月12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海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要把海门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技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社会保障有力的现代化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特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第十个五年发展计划,为海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好的人口环境。

  一、发展基础
  自70年代开始,全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去决策,狠抓落实,我市的人口再生产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过渡型(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向现代型(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转变,1995年底,全市总人口为103.9万人, 人口出生率为9.6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2‰,独生子女累积率为77.7%。按70年代初的生育水平推算,全市累计少生了50万人,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九五"期间,全市以创建省计划生育示范市为载体,强化依法管理,推进优质服务,较好地推进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根本转变。各级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坚持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努力做到责任到位和措施到位。计划生育部门努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基础促巩固,抓服务促提高,使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得到了加强,努力开展知情选择,推进优质服务,为育龄人群提供了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人口控制任务,计划生育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思想在群众中不断扎根,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早婚早育、非法收养得到有效遏制。照顾再生育一孩,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条件把握、审批程序执行良好,城镇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全面展开。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已全面建成运作。市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阵地按省标要求全面建好,硬件建设已基本到位,19个服务站开展了以放取环为主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九五"期末总人口103.88万人,出生人口5825人,出生率为5.61‰,自然增长率为-1.32‰, 独生子女累积率为83.90%。全市计划生育率年均控制在98%左右,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从98年以来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实现了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九五"期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建设滞后,由于建站时间短,硬件设备不全,卫技人员力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各项服务规范执行较差。二是计生干部力量不足,目前的管理服务水平与育龄群众的需求尚有较大的差距。三是经费投入不足的现象与日益发展的计生事业不相适应。四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难度还较大。

  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继续稳定好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全面实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为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人口发展计划
年度
总人口
(人)
出生数
(人)
出生率
(‰)
自然增长率
(‰)
2001
1039410
6809
6.55
0.53
2002
1040294
7542
7.25
0.85
2003
1041596
8103
7.78
1.25
2004
1043098
8866
8.50
1.44
2005
1045000
9321
8.92
1.82

注:⑴本数据采用国家计生委规划统计同编制的人口预测软件"CPS" 测算而成。
  ⑵由于受社会、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人口流动性很大,此数据不包括人口机械变动情况。
  3、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⑴市级计生事业发展目标
  按照省关于县(市)级计生指导站建设要求,"十五"期间围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三大目标,加大对市计划生育指导站的经费投入,添置医疗、救护专用设备,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创建服务特色,完善技术服务功能。努力健全其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干部培训、药具管理四大职能,合理调整指导站布局,购置电化教育设备,将市计划生育指导站建成集科普宣传、优生指导、避孕节育、遗传病诊治、不孕症诊治、常见妇女病防治及干部培训、药具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指导中心。2005年,市计生指导站达省一类站标准。
  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十五"期间,进一步强化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络系统结构,实现省、市、县(市)的数据交换,强化乡镇数据上报和接收。重点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基层基础管理信息、全程服务信息、计生考核评估五个方面予以强化,拓宽信息系统应用范畴,利用宽带构筑计划生育信息局域网,加强计生系统与公安、民政、社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实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推广办公自动化和多媒体的应用,逐步使信息网络实现远程信息发布和远程浏览查询,力争使计生信息系统在"十五"期末具备很强的集成化、网络化、自动化的现代信息社会的特征。
  ⑵乡镇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要继续按照省甲级站、示范站标准,加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2001年起逐步开展红外光乳腺诊断(治疗)、宫颈刮片检查、宫颈癌早期细胞荧光检测,开展血、尿、便三常规检查,使育龄妇女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逐步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拓展技术服务面,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精心指导育龄妇女选择长效避孕为主的安全、有效、合宜的避孕方法,根据市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做好设备的升级换代及数据上报工作,充分发挥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作用,提高随访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2002年,全市乡镇计生服务站全部达省甲级站标准,2005年,有 1/3的乡镇达省示范站要求。
  ⑶村级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按省计划生育合格村要求,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点相结合,健全村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2005年覆盖面达100%。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加强随访服务。
  4、计生协会发展目标
  全面提高基层协会组织质量和活动能力,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协会组织。"十五"期末,乡镇、村协会组建率达100%,乡、村专(兼)职副会长配比率分别达80%、60%以上。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占总人口比率达10%以上,加快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地、三资企业、个私企业计生协会组建步伐,组建率"十五"期末达80%以上。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建立健全协会各项规章制度,80%以上的基层协会开展"生产、生育、生活"服务。
  
  三、主要措施
  1、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传播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将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使计划生育宣传渗透到每个家庭,延伸到社会各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设计划生育专题专栏,宣传计生政策,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展示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美好生活。充分发挥人口学校主阵地作用, 通过乡、村两级人口学校对新婚期、孕产期、常规避孕期、更年期对象分别开展面对面宣传。充分发挥各类社会性教育基地的作用,在党校、干校、团校的培训中设置人口理论与计划生育课程,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办好《计生信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促进群众提高思想素质、转变婚育观念。
  2、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科技等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属地化管理,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依托社区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工作,积极推进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和优质服务。
  3、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员、任务、报酬"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机构的稳定。在有计划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的同时,对现有人员进行在职教育,提高理论水平,更新专业知识,建设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计生干部队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确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通过加强服务,寓科学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加强法制教育,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矛盾,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的规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的发生,树立计生干部新形象。
  4、增加经费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事业发展必须要有经费予以保证。"十五"期间,市、乡两级政府要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到2005年末,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达10元。坚持计外生育费"乡收、市管、乡用"制度,保证农村费改税后计生经费需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开展优质服务过程中,逐步实行有偿服务,增强服务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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