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上 海
  张謇故里
  蛎蚜奇景
  卫生城市
  苏中领先
  建筑铁军
  绣 品 城
  高新基地
  沿江开发
  崇海大桥
 
 
 
 
首页 海门概况 政务公开 服务指南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发展规划 同乡联谊 市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发展规划 - 海门市旅游业“十五”发展规划
 
海门市旅游业“十五”发展规划
(2001年2月12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加速发展我市旅游业,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使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中的先导产业,根据省、市发展旅游业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抓住发展机遇,重点建设沿江、沿海旅游区,发挥名人效应,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发展国内外旅游,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努力把海门建成具有地方旅游特色的"上海后花园"。
  2、发展目标
  到"十五"期末,重点建设"两带三区",即以海门港沿江为重点的旅游风光带;以东灶渔港为重点的沿海港湾风情带;以市区为主体的综合配套的休闲旅游区;以三星绣品城、大千商贸城为重点的购物旅游区;以张謇故居、余东法光寺、正余仿宋街为重点的人文景观旅游区。
  具体目标:到"十五"期末,接待海外旅游者年均递增10%,达500人次;计划接待国内旅游者15万人次,年均递增12%;国内旅行社有组织接待6万人次,年均递增13%;旅游营业收入确保年均递增15%,达8000万元,力争年均递增18%,达1亿元。
  3、发展原则
  全市的旅游开发,具体把握好以下三点原则:一是旅游业发展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根据目前我市拥有的基础条件,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地区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市区的总体规划,可以从建设沿江旅游城市的构想安排布局,重点发展休闲、餐饮、娱乐、度假等项目。有一定旅游资源的乡镇要与市区配套,形成城乡呼应、富有特色的旅游格局。二是旅游业发展规划要与现有的基础设施配套。特别要把休闲娱乐项目更多地引入市区,以繁荣市区夜市,吸引更多的人流。有关乡镇要以现有的景点为基础,尽可能建成富有特色的景区。三是旅游业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当地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优势。尽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

  二、旅游景区、景点开发规划
  滨江濒海,是我市旅游资源的优势,根据国际、国内旅游市场需求,今后将重点开发南部沿江、东北部临海风光带,形成我市旅游产品的独特优势。规划重点:
  1、海门江海风情园(生态农业园)
  由三厂职高筹建江海风情园,又名农业生态园,占地面积320亩。 按项目性质划分为八大区域:江海民俗文化区(江海民俗博物馆、名人馆)、传统农耕文化区、现代农业示范区、未来农业展示区、市民假日休闲区、中小学生认知与试耕区、农业职业教育区、农业信息与商贸区。项目分期滚动建设,总投资8000万元,首期工程投入3000万元。主要功能定位是:农业职业教育中心;全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的观光、休闲、旅游胜地。
  2、扬子乡村俱乐部
  由台商投资兴建扬子乡村俱东部,规划占地面积1500多亩,总投资3000万美元,集健身房、网球场、高尔夫球场、游泳池等功能于一体,日接待游客在1000人以上和多功能度假休闲胜地。
  3、东灶渔港风情区
  配合东灶渔港的深度开发,筹建渔港风情区。⑴在新港区的东北侧港东大堤内,拟建水上游乐园。主要设施:①海水游泳池,引入海水,建成泳池。②海滨溜冰场。临靠海水游泳池,建造溜冰场。③海鲜中心。配套建造滨海亭、钓鱼池、九曲桥、喷水泉、卖品部、停车场,逐步形成海港度假村。⑵在新港区的西片,规划筹建特种养殖区。养殖对虾、大黄鱼、河豚、罗氏沼虾、海鲈鱼等特种新水产品。在池塘间建造一批假山,形成养殖旅游区,可供游客烧烤,品尝各种水产品,使吃、玩连成一体。⑶开辟蛎蚜山一日游。东灶渔港北侧的蛎蚜山,距东灶港区2.25海里,面积5000亩,年产牡蛎500吨,加上其它贝类约1000吨左右,此山退潮时,可露出海水面1米左右,山上有奇形怪状的贝类,是游玩的好景点,拟开辟海上浏览线,进行蛎蚜山一日游。
  4、张謇纪念馆
  实施张謇纪念馆第三期工程,具体规划:⑴扩建陈列室,更新、添加实物、图片;⑵张謇纪念馆至中南公司,建造千米长廊。长廊两侧种植四季花木,供人观赏。中南公司内开辟一个钓鱼馆,两馆间一廊相接,南北呼应。⑶在恢复张謇出生屋、读书屋等景点的同时,兴建状元街、文庙等配套设施。
  5、余东法光寺
  在逐步修缮余东古镇的同时,重点抓好法光寺的配套投入。拟恢复原来的东岳大殿和十个侧殿,以及文昌宫、魁星阁的原貌,以臻完善。为将僧尼分开,将在原隼提庵废址上恢复原房,让比丘尼物住该处。在寺内还组织表演队表现祭祖、做道场、放施食等活动场景,将传统历史文化活生生地展现在人们的眼前,激发人们心灵回归,更加热爱自己的家乡。
  6、荔园游乐场
  在已开辟的冲天宇宙船、太空车、滑翔跑车、过山飞龙、子弹车等高科技娱乐项目的基础上,再建一个水上乐园。规划水上乐园占地14亩,拟建成娱乐项目丰富多彩,融趣味性、娱乐性于一体的现代化游乐场。
  7、开通旅游专线,搞好海门一日游、二日游
  开通以下三条旅游专线:游1线:狼山-三星绣品城-海门港景区;游2线:狼山-三星绣品城-市区-张謇纪念馆-余东古镇、法光寺-东灶港景区;游3线:市区-大生钟楼-张謇故居-树勋农民公园--余东古镇、法光寺-正余仿宋一条街-东灶港。

  三、旅游综合配套建设规划
  1、旅行社
  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龙头,拟在5年内有5家以上经营良好的国内旅行社,争取成立1家国际旅行社。充分发挥旅行社招徕客源的龙头作用,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加强旅行社从业人员的监督制度;建立旅行社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协会行约共管作用。
  2、旅游饭店
  旅游饭店要根据对外开放和国内外旅游客源增长的需要,有计划地提高饭店档次。计划"十五"期间市内有3家以上三星级宾馆,2家以上涉外饭店,客房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70%。同时,要抓好餐饮工作,建立旅游餐饮标准服务体系,加强特色菜肴制作,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餐饮质量。
  3、旅游商品
  我市旅游商品生产具有较好的基础,"十五"期间,要拓宽旅游商品的领域,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高、中、低档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旅游者的购物需求。要进一步丰富和规范叠石桥绣品城、大千商贸城旅游购物市场,并发展专业购物商店。"十五"期间要设立定点商店5家以上。要组织和鼓励集体、个人多渠道开发生产,实行必要奖励措施,推动旅游商品进一步发展。
  4、旅游人才
  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人才需求缺口十分突出,"十五"期间, 重点抓好旅游企业管理人员的培养,做到90%以上的企业总经理、部门的经理达到旅游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要积极做好旅游专门人才的引进工作。
  5、旅游文化娱乐
  在旅游者的行、游、住、吃、购各个环节融入旅游文化娱乐活动,突出抓好游览和旅行中的娱乐节目,以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的内容;开展旅游文化娱乐活动要突出地方特色;以欢快、热闹、幽默等健康文明的内容吸引游客,同时推出旅游者参与性节目,以活跃气氛;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在重点游览区建设高品位的娱乐场所。旅游涉外饭店娱乐活动要上水平、上档次,进一步丰富住店客人的夜间文化娱乐生活。
  6、旅游交通
  加强与交通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发展旅游交通,形成游客进出方便的交通网络。"十五"期间拟开辟长江欢乐游航线;扩充旅游汽车出租公司,增添旅游车辆,增加旅游线路。

  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措施
  1、加强组织和协调,为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若干意见》[ 海政发(1999)59号]精神,切实把旅游业作为新兴的第三产业来发展,作为我市社会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来培育。各相关行业和部门,都要从全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把发展旅游业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能,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形成全社会办旅游的合力。加快发展旅游业,旅游管理部门肩负重任,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行使市政府所赋予的职能。要利用扩大投资、消费需求的契机,会同有关部门探讨发展旅游业的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和扶持政策,为全市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2、坚持"大旅游"发展思路,扩大旅游经济总量。 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鼓励跨地区、跨行业办旅游,采取"集体、个人、内资、外资一起上"的方针,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得益"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兴办旅游业的积极性。鼓励市内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开发旅游项目,兴办旅游企业,鼓励旅游企业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培育旅游业新的增长点,壮大旅游业规模。
  3、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要发挥市旅游管理局的行业管理职能,逐渐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大旅游管理体制。要通过贯彻旅游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旅游环境。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各种旅游信息,收集成功经验和做法,拓宽旅游行业管理范围,善于发现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要在全行业开展"三讲"教育,提高旅游行业人员素质,开展技能竞赛,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大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
  4、建立市旅游发展基金。根据省政府(1996)第58号文件和市政府(1999)第59号文件精神,征收旅游事业发展基金。所征收的旅游事业发展费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旅游人才培养和旅游公益设施建设等。
  5、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 积极开展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力度,增加宣传投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大型广告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海门,提高海门旅游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客人来海旅游。

返回上部
 
主办单位:海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门市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13-82216303 Email:webmaster@haimen.gov.cn
苏ICP备05086090号
版权所有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