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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海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简章(2007-4-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快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和我市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和人数

  这次公开选拔的职位有9个,人数为10人,具体如下:

  海门市委党校副校长、共青团海门市委副书记、海门市统计局副局长、海门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海门市招商局副局长、海门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局局长各1名、海门市农干校校长、海门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海门市乡镇副乡镇长2名。

  二、选拔范围

  凡海门市范围内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实绩比较明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2006年5月底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农干校校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5月底以前参加工作);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5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3、身体健康。

  (二)具体职位要求:

  1、报考党校副校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科类中级以上职称,在南通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2篇以上。

  2、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女性。

  3、报考统计局副局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统计工作3年以上。

  4、报考交通局总工程师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全日制公路与桥梁、交通土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交通路桥专业中级职称,从事交通建设一线工作3年以上。

  5、报考招商局副局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熟悉招商引资业务,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6、报考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局局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3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3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熟悉经济工作,具有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7、报考农干校校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农业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

  8、报考农技推广中心主任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农业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

  9、报考乡镇副乡镇长的必须具有如下条件:

  (1)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担任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或其他科员级职务满2年;

  (2)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担任科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股级事业单位正职领导职务满1年;

  (3)农村人员必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满2年(2005年1月1日之前任职);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由市委组织部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海门市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报名时须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2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根据所报考的职位要求提供有关任职材料、资格证书等。报考党校副校长的,还须提供发表论文的报刊杂志。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8人的不开考。

  (二)统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政治理论、政策水平、行政管理知识、专业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各个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中上旬。面试主要测试拟任职位所需要的领导能力和素质等。

  (三)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分别占40%、60%),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就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四)任用与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候选预备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如认为某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对决定拟任用的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对任用人选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其所担任职务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过考察,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取消任用资格,可回原岗位或按原职务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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