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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7-7-4)
海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2007-7-4)
海府法告[2007]7号
海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
海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办法
》已于2007年7月4日通过本机关备案审查,准予备案。现予公布,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200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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