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南通市争妍颜料化工厂整体环保搬迁项目项目;
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化工项目专项整治的要求,南通市争妍颜料化工厂化工项目拟从现在的海门港整体搬迁到灵甸化工园区,该项目符合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总体规划。
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废水主要包括设备冲洗水、废气处理排水、地面冲洗水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转速低、噪声小的设备;同时对鼓风机设独立的隔声间,与所在的楼层分开,以减轻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空压机、鼓风机、泵等进气管装消音器,并设隔声操作室,减少室内噪声污染,改善工人作业环境。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市争妍颜料化工厂
联系电话:139062878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025-865610414-805
E-Mail:wtgy727@hotmail.com
联系人:吴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事故风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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