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海门市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市慈善会、红十字会等部门收到了社会各界踊跃捐赠的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和公开透明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海门市审计局及时调整了审计工作方向,安排了精干审计人员适时介入,自5月27日起,分三个阶段开展了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分别对市财政局募集资金到账的有关管理情况,市委组织部特殊党费、市总工会特殊工会费及团市委特殊团费等筹集管理拨付等情况,市慈善会和红十字会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分配拨付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了有关抗震救灾款物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情况以及救灾款物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等。为了防止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出现偏差,海门市审计局根据救灾款物监管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全市发出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的友情提醒函》,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明确了救灾款物缴拨管理等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和对不入账、滞留滞拨、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
截至2008年6月12日中午12时,全市共募集抗震救灾资金2414.64万元,其中:市红十字会2129.67万元,市慈善会284.97万元;已拨付1097万元,其中:四川250万元,其他部门847万元;结余1317.64万元。共筹集捐赠物资折价总额695.6万元,已拨付四川652.8万元,结存物资42.8万元。共募集特殊党费493.32万元,已拨付480.54万元,结余12.78万元。共筹集特殊团费22.47万元,已拨付22.47万元。共筹集特殊工会费28.69万元,已拨付22万元,结余6.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全市社会各界捐赠的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较规范,制度较健全,各项手续较完备,能做到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户存储,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分配拨付及组织管理等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现损失浪费、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海门市审计局
200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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