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上 海
  张謇故里
  蛎蚜奇景
  卫生城市
  苏中领先
  建筑铁军
  绣 品 城
  高新基地
  沿江开发
  崇海大桥
 
 
 
 
首页 海门概况 政务公开 服务指南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发展规划 同乡联谊 市长信箱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有关部门答复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市有关部门答复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市效能办于6月下旬到全市22个乡镇,召开企业主座谈会,走访乡镇领导及企管站长,了解机关部门下企业执法、检查、服务情况,经梳理汇总涉及19个部门的意见、建议50多条。市效能办电话:82315398。

   1、海门港的海螺水泥码头被撞坏1个多月了,何时能修好?

   2、新办的台企、外企等重点企业,如何办理海太汽渡绿色通行证?

   3、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能否1天办完?

   4、办理土地证手续太多,能否简化?

   5、土地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何是6个月,企业在贷款时非常不便,能否延长?

   6、企业替政府交规费(如防洪基金、义务兵役费),地税局查账后还要交33%的所得税,类似的还有土地租金、赞助费是否应税前扣除?

   7、四甲镇区道路高低不平,何时能维修?

   8、大余桥临时便桥安全如何保证?

   9、三和一企业反映,厂区道口种植了绿化带竹园,企业车辆出厂时影响交通视线,已经造成多起交通事故。企业愿意出钱改造该道口,报告打到建设局后为何一直没有回应?

   10、群众反映,树勋北环桥先拆桥,交通部门拆前没有告知,拆后一周才搭便桥,并且到目前为止还未开工建造,给行人带来不便,该桥何时能动工新建?

   11、审批中心将验资定在宏大会计事务所,为何其他验资机构不认可?

   12、对诚信企业贷款到期后续贷能否减少手续?

   13、行车驾驶证总工会要验审,质监局也要验审,究竟哪个部门负责?

   14、质监局到企业年检蒸气表,一天才测3~4个表,是否属效率太低?

   15、交警在处理违章时对外地来海车辆罚款比较重(如超载),如何做到公正公平,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一视同仁?

   16、公安收取了企业保安联防费,但企业偷盗现象仍然发生,如何降低案件的发生?

   17、对外资企业的税务管理是否可采取属地管理的模式?

   18、税务师事务所收了代理费,又不帮企业服务,代理能否根据企业大小和自愿原则?国税局是否能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19、工商部门在审批中心办理证照的同志对无形资产可以上注册资金业务不熟悉,致使投资者来回奔波,如何避免?

  20、在收取私营企业注册登记费上,去年20元一家,但今年410元一家,为何今年比去年高出这么多?

   21、办理有限公司执照,为何先到分局初审,再到审批中心窗口核准,增加了到分局初审的环节?

   22、一些企业反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企业只是按照人头要求企业办理社保,而其中很多员工没有跟企业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流动性很大,不愿意交纳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费用仍需企业交纳,不知是何道理?

   23、农保和社保之间有无关系?农保是否能得到社保的认可?

   2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扩面为什么主要放在海门和三厂两个镇,对其余乡镇没作要求?

   25、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出了车祸,自己到劳动局上诉,劳动局相关科室要求厂方按照市里平均工资1036元贴补一点,比正常上班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如何理解?

   26、投保多于15年的人员,退休待遇如何算?为何补保要从96年1月份开始算?

   27、同类单位之间的参保率为何不平衡?

   28、企业缴纳社保费能不能按比例逐年完成?

   29、企业目前出现用工困难的现象,劳动部门能否多组织一些高质量的人才交流会,或联合企业到相对落后的地方进行招工等?

   30、建筑企业资质申级,怎么申报?

   31、中介机构的收费有弹性,审批中心实行统分统收是否合理?

   32、到工商、房产交易等窗口办事经常要排队很久,是否可增加工作人员?

   33、如何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

   34、审批中心能否调整作息时间,在中午实行值班制?

   35、审批手续能否再精简,以加快审批速度?

   36、有的窗口工作人员只能算是收发员 ,如何解决部门授权不到位的问题?

   37、进驻窗口的服务范围是否可以再扩大?

   38、在窗口部门是否可以设立满意测评设施,服务好不好直接让办事者评判?

   39、环保局到企业检查时说企业噪音超标,要收3000元。有何依据?

   40、办理用电手续比较繁琐,能否缩短时间?

   41、新立配变需交押金,是否有依据?

   42、疏浚用临时用电可否优惠?

   43、停电能否通知企业,以便企业准确安排工作?

   44、配电设施资产如何确认归属问题?

   45、供电公司收客户用电保证金是否合理?

   46、对乡镇有研发考核任务,申报时间没有及时通知乡镇,乡镇错过了申报机会,如何避免?

   47、安监部门如何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实实在在地检查指导,避免搞形式主义?

   48、安监部门对同一事项的收费每年都不一样,为什么?

   49、五泰路到王川路交叉路口,事故频发,可否增设警示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50、三星镇工业园区一企业在门口开道口,路政大队要18000元,是否偏高?

   51、三星镇南大道作为工业园区,人流量大,可否通公交车?

   52、公路两边开道口为何需要在红线外?

   53、电视台乱拉赞助,虚假、不良广告太多,如何避免?

  1、海门港的海螺水泥码头被撞坏1个多月了,何时能修好?
  开发区答:海螺水泥长江码头由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由海螺水泥厂为主使用,今年5月份,因水上事故,码头被长江航运船只撞损,目前正由海螺水泥厂积极维修,近期可维修完毕。开发区管委会将积极督促该项维修工程,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新办的台企、外企等重点企业,如何办理海太汽渡绿色通行证?
  开发区答:海太汽渡绿色通行证的审核办理发放实行分口管理;市骨干企业由市政府办公室扎口;开发区重点企业、外资企业由开发区管委会扎口;乡镇主要企业、外资企业由乡镇政府受理上报政府办;企业可向扎口单位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3、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能否1天办完?
  建设局答:按照建设部《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业务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由于办理每一件抵押登记均需经过受理、调档查询、初审、复审、终审等程序,同时,由于档案室在监理所内,和窗口不在一起,窗口人员回收查调档案的信息就存在时间差,但都能在规定的承诺时间5天内完成。对于一些重点企业,急需贷款的客户,我单位本着便民的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快传送资料的速度,加班加点,急调档案,提前完成登记手续,发放他项权证。

  4、办理土地证手续太多,能否简化?
  国土局答:根据《土地登记规则》规定,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登记及有关变更登记,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为方便土地登记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我局采取配优配强力量、局机关与乡镇国土所配合、加快内部会审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局驻审批中心窗口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土地登记的时限是5个工作日,对属于紧急或特殊情况的随到随办、当天办完。

  5、土地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何是6个月,企业在贷款时非常不便,能否延长?
  国土局答:土地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衡量估价报告使用行为是否有效的时间界限,即估价报告在其有效期内得到采用的,估价机构应对使用估价报告出现的问题负有法律责任;如果估价报告在其有效期内未得到采用,则估价报告自动失效;对于超过估价报告有效期采用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不对使用估价报告出现的问题负法律责任。根据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有关行业规定,估价报告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起使用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对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评估,考虑到估价目的为融资抵押以及金融市场的市场风险,我国估价行业对抵押估价报告的有效期通常都确定为半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办理评估手续。

  6、企业替政府交规费(如防洪基金、义务兵役费),地税局查账后还要交33%的所得税,类似的还有土地租金、赞助费是否应税前扣除?
  地税局答:企业缴纳的有关基金,如防洪基金等,已纳入我局负责征收的综合基金内,一直凭我局开具的缴纳凭证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有部分政府收费如义务兵役费等,以前上级税务机关未明确予以税前扣除,各分局处理确实不一致。针对反映的这一问题,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我局根据省地税局2006年3月9日印发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苏地税一函(200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对义务兵役等政府收费作了明确和统一,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土地租金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必须凭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在支付相关费用时,没有取得正式发票,是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关于赞助费的税前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各类赞助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各类捐赠,则有不同的扣除标准,但要有专门的凭证。

  7、四甲镇区道路高低不平,何时能维修?
  交通局答:该道路原属于苏222线一部分,后苏222线改线,该段道路由乡镇养护管理,但由于乡镇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限,因此我局已向市政府请示并获得同意,将该段道路进行维修,并已列入交通建设计划,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乡镇正在负责进行下水管道的铺设,近期施工单位可以进场施工。

  8、大余桥临时便桥安全如何保证?
  交通局答:我局接到反馈意见后,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察看,由于该桥是大余桥施工过程中(预计工期到8月底)的一个临时便桥,又受到现场的地形限制,仅能供附近群众通过,以方便农耕,并在现场设置了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文字警告。为了确保安全运行,我们责成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避免机动车辆的通行,并在斜坡上采取一定的防滑措施,防止雨天路滑,在夜间设置照明设施,确保行人的交通安全。

  9、三和一企业反映,厂区道口种植了绿化带竹园,企业车辆出厂时影响交通视线,已经造成多起交通事故。企业愿意出钱改造该道口,报告打到建设局后为何一直没有回应?
  效能办答:经了解,今年3月,三和镇政府向市政府申请,要求对西入口绿化带竹林部分更换其他绿化品种。根据市政府要求建设局拿出方案的批示,建设局立即约请三和镇政府有关领导及其相关企业负责人察看现场,了解情况,并于4月6日向市政府作了"为了体现绿化整体效果,不宜更换品种"的汇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作了"同意建设局意见"、"西入口绿化带整体不作变动"的批示。7月18日,建设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当面向供电局领导说明了情况(因该企业隶属供电局)。

  10、群众反映,树勋北环桥先拆桥,交通部门拆前没有告知,拆后一周才搭便桥,并且到目前为止还未开工建造,给行人带来不便,该桥何时能动工新建?
  效能办答:经了解,树勋镇北环桥是2006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项目之一,该桥在3月中旬完成了施工图设计,4月中旬完成了招投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单位。但是由于老桥的拆除按规定需要一定的技术和安全资质,所以市交通局再进行招投标确定拆桥施工队伍。5月15日,拆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5月20日,基本完成拆除工作。由于资质的限制,拆桥和建设属于不同的施工单位,因此,建桥队伍进场相对推迟了一个星期。5月26日,承建的交建公司在进场搭完便桥后,因在一段时间内无实质性进展,交通局决定,由申海市政公司进行建设。6月下旬申海市政公司正式进场施工,但是,在东侧排架搭设中碰到河底石块,使排架搭设增加了难度,西侧排架搭设首先要进行填土等需要与乡镇协调。致使总体进度不快。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交通局已经加大了监督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力争10月份竣工通车。
  交通局由于比较多地考虑了工程造价问题,拆桥期间阻断了交通,给当地群众带来不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吸取教训,把各项工作考虑得更加周密,做得更好一些。

  11、审批中心将验资定在宏大会计事务所,为何其他验资机构不认可?
  审批中心答:审批中心在中介机构进驻的问题上,为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生产性项目审批服务收费中推出了"扎口受理、一次收费、竣工决算、内部分割"为主要内容的"统分统收" 收费办法。即根据不同环节,在规定的窗口实行一次性收费受理,各收费单位在中心进行内部分割,验资则由企业自己选择市内会计事务所的中介服务机构。这样,既防止了行业垄断,减少了中介服务的不正当竞争,又规范了收费行为。目前在审批中心确定验资的中介机构有三家,分别为宏大会计师事务所、东洲会计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指定一家和其他验资机构不认可的情况。

  12、对诚信企业贷款到期后续贷能否减少手续?
  海门信用联社答:续贷仍需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为简化审批环节,我社于2006年上半年对全市423家企业的161567万元存量贷款进行了统一授信。通过授信的公司客户,存量贷款到期,担保条件不变或者高于原担保条件的,可直接在基层信用社办理转贷手续。基层信用社也可在联社对企业授信范围内发放贷款,无需到联社审批。同时,我社大力推广《客户一证通》业务,简化个私贷款手续。通过"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为个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绿色"通道。

  13、行车驾驶证总工会要验审,质监局也要验审,究竟哪个部门负责?
  质监局答: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版)》,明确了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作业人员除外)的唯一主体单位。行车属于起重机械范畴,其作业人员就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因此,对行车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和到期复审是我局的职责。

  14、质监局到企业年检蒸气表,一天才测3~4个表,是否属效率太低?
  质监局答:检定人员下厂开展检定工作,都在现场完成检定任务,如遇检定中发现疑点,则进行修理后再检,检定时间根据压力表损坏程度而定,实际检定3~4只蒸气表的时间不需要一天,但由于几个部门同乘一辆车下厂服务,途中可能耽搁时间。

  15、交警在处理违章时对外地来海车辆罚款比较重(如超载),如何做到公正公平,本地车辆和外地车辆一视同仁?
  公安局答:我们为此专门在交警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交通违章执法教育活动,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执法教育,端正民警的执法思想;二是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类似问题责成立即改正,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三是推行"阳光执法",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规定对违章车辆的处罚一般按下限从轻处理,对来海投资的客商初次轻微违章,只教育不罚款。五是加大督查力度,要求所有执法处罚都必须有领导把关,对不按要求和规定执法的民警除按规定处理外,当季度考核一律评为4级民警。

  16、公安收取了企业保安联防费,但企业偷盗现象仍然发生,如何降低案件的发生?
  公安局答:对此,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一是加强企业内部防范。要求企业做好内部保卫工作,完善人防组织,提高防范能力,看好自家的门。二是开展网络化巡逻。我们将警力全面推向路面,实行24小时网格化巡逻,并要求各派出所真正将企业作为巡防的重点,纳入计划实施重点巡防,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三是提高技防设施。在全市各企业推广安装CK报警系统、红外无线报警系统等技防产品的基础上,我们将在全市推广安装电子摄像监控系统,使全市所有的交通要道、城镇街面和路口、政府部门、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各企业,在我们防范视线中,实施24小时的监控,努力将发案降到最低点。

  17、对外资企业的税务管理是否可采取属地管理的模式?
  国税局答:我局于1997年4月经省局批准,成立了"涉外税收分局"(现更名为海门市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分局),具体负责全市三资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这一模式在全国一直延续到现在。为了税收管理的延续性,防止税源流失,方便纳税人,我局已将2004年1月1日以后举办的(以营业执照发证日期为准)、确系由内资转外资的企业(即合用机器设备、合用经营场地、一套经营班子、同一项目),在发票管理和税款征收上由原税务分局实行属地管理,其他如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所得税管理、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等专门业务管理,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的数据、资料仍由第八税务分局负责统一报送。


  18、税务师事务所收了代理费,又不帮企业服务,代理能否根据企业大小和自愿原则?国税局是否能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国税局答:海门市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是海门市工商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社会中介机构,成立于2000年4月,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税务师事务所根据协议为企业每项代理服务项目进行代理服务,坚持自愿代理的原则,依据企业委托的服务项目和企业规模收取代理服务费。目前大多数企业委托代理的项目是代理纳税申报、代理网上申报、主机共享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网上认证等涉税服务类的代理业务,这类业务面广量大还需要使用不好携带的电脑和网络设备,不适宜实行上门服务,在窗口接受企业提供的相关涉税资料,在后台按有关程序进行具体审核、纠错和数据上传操作并对此类企业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由于缺少宣传和沟通,致使有些企业存在误解。国税局严禁在职税务人员直接从事税务代理工作,将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业监管,要求税务师事务所以纳税人满意作为衡量代理工作的标准,推行"专人管户、上门服务、包干负责"的方式,建立"税务代理服务信息户籍卡"和回访制度。

  19、工商部门在审批中心办理证照的同志对无形资产可以上注册资金业务不熟悉,致使投资者来回奔波,如何避免?
  工商局答:经查,近期确实有一企业申请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我局审批中心窗口人员,在告知企业应提交的相关材料时,未能作出很清楚的解释,致使该企业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后经我局主动与验资机构沟通,并告之其在验资报告中需要表述的内容,使企业在第二天顺利办理了营业执照。
  对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正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全体人员素质。一是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二是组织开展评选"红旗窗口"、"服务标兵"活动;三是推行《登记注册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精通业务知识,以更扎实的基本功,为海门经济的发展提供更高、更优质的服务。

  20、在收取私营企业注册登记费上,去年20元一家,但今年410元一家,为何今年比去年高出这么多?
  工商局答:根据规定,私营企业注册登记费310元一家,名称预核费100元一家。去年,我局在注册登记的收费上,为了扶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尽力向企业倾斜,对不属于国家规费的部分视情给予减收或免收。但从2006年1月1日起,江苏省工商局取消了注册登记费手工票收取,改变为软件自动生成发票,致使原实行的登记费优惠政策无法实施。

  21、办理有限公司执照,为何先到分局初审,再到审批中心窗口核准,增加了到分局初审的环节?
  工商局答:从2004年起,我局在审批中心窗口实行登记注册一审一核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企业来审批中心申请注册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企业来回奔波。为了改变此种现象,我们要求分局先行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登记资料,确保企业一次性通过审批流程。

  22、一些企业反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到企业只是按照人头要求企业办理社保,而其中很多员工没有跟企业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流动性很大,不愿意交纳养老保险,但养老保险费用仍需企业交纳,不知是何道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根据《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苏政发[2006]40号)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企业职工应得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确实遇到过有极少数职工本人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如果本人实在不理解政策而不愿参保的,可由本人出具书面承诺,其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不缴,但企业应缴纳的部分仍应缴纳。
  现在一些企业工人流动性确实很大, 这就涉及一个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我们国家实行的养老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职工建立一个个人账户,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个人账户核对"等相关手续。若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工作调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和基金的转移手续。

  23、农保和社保之间有无关系?农保是否能得到社保的认可?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苏劳社险[2006]2号),明确规定乡镇企业职工应全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省统一规定的各地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应按当地城保统一规定执行。
  农村养老保险是1992年起由民政部门面向农民推行的一种保险,在推行之初,也面向乡镇企业,而按照现行政策,乡镇企业已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部分年龄偏大、缴费至退休时不满15年、本人不愿参加城保的人员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但企业中今年参加城保的人数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比例。企业不得以参加农保为借口逃避应由企业承担的法定义务。已参加农保的职工,后又参加城保的,可以将农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保并折算成城保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如转移后缴费年限仍不足的,可以自1996年1月起依照城保的规定补缴差额部分。

  2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扩面为什么主要放在海门和三厂两个镇,对其余乡镇没作要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从2004年起,我市已将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对全市各个乡镇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

  25、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出了车祸,自己到劳动局上诉,劳动局相关科室要求厂方按照市里平均工资1036元贴补一点,比正常上班工人的工资还要高。如何理解?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经查海门市造纸毛毯厂职工岑某于2006年2月22日向我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要求我局对其上班途中车祸认定为工伤。受理申请后,我局于2006年4月10日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岑某在上班途中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属工伤。海门市造纸毛毯厂和岑某均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决定生效,海门市造纸毛毯厂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规定支付岑某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多个项目,其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该平均工资完全有可能会高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

  26、投保多于15年的人员,退休待遇如何算?为何补保要从96年1月份开始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二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本省和其所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数为基数,按20%计发;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按月计发。参保人员今后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必须等到参保人员退休时才能算出来。因此工作人员无法明确回答还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从1996年1月起实施,该规定将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纳入了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因此对一些自己申请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一律从1996年1月起补缴。

  27、同类单位之间的参保率为何不平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在推进社会保险过程中,本局力求做到同类企业参保比例基本一致,确保公平。

  28、企业缴纳社保费能不能按比例逐年完成?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少缴社会保险费,职工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企业在办理参保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具体处理。

  29、企业目前出现用工困难的现象,劳动部门能否多组织一些高质量的人才交流会,或联合企业到相对落后的地方进行招工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当前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的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途径千方百计满足用人单位的劳动力需求:一是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的转业转岗培训工作,帮助失业人员掌握多种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二是继续举办好每月两期的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全方位组织好供需双方的交流活动;三是每年春节后和8月份以及其他特定时间内另行组织几期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四是根据部分用人单位的特殊需求到外地招聘劳动力;五是为企业急需的劳动力进行定向专业培训。

  30、建筑企业资质申级,怎么申报?
  建管局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苏建管企[2006]11号《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由申报企业根据建设部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做好申报材料,报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行业管理科进行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2006年5月12日,我局已经在"海门日报"上作过公示承诺。今后建筑业企业升级及申报方面的工作具体由海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行业管理科陈李平、陆健负责。

  31、中介机构的收费有弹性,审批中心实行统分统收是否合理?
  审批中心答:审批中心对在生产性建设项目中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统分统收,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在两会期间,人大和政协委员和代表都有提案和意见,要求对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规范,实行统分统收;二是对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统分统收,可以减少商业贿赂,避免熟人不交钱或少交钱,生人多交钱等不公平现象。

  32、到工商、房产交易等窗口办事经常要排队很久,是否可增加工作人员?
  审批中心答:目前审批中心在现有窗口人员的安排上,基本上能满足群众办事的需要,如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已有7名,基本能满足平时工作需要,但在每月月底或季度末,办事人员多,工商审核的资料又比较复杂,可能会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我们已要求适时适当增加人员,以加快审批速度。交易所窗口目前工作人员8名,能满足平时工作需要,但在新的楼盘开盘时,办理房产证的人会多一些,还有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要求交易双方都到场签字,来的人比较多,看起来比较拥挤。交易所一般都会在忙的时候增加工作人员。

  33、如何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
  审批中心答:针对这一问题,中心归纳提出了"三减一加"的工作方针,即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收费、加快审批速度。在精简审批环节方面,坚持能减则减、能简则简的原则,实行"二级代理",做到基层为投资者代理,审批中心为基层代理。目前中心的收费项目都有上级规定或市政府的文件,有物价局的批文,各窗口对各自的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要减少收费项目不是审批中心就能决定的。

  34、审批中心能否调整作息时间,在中午实行值班制?
  审批中心答:审批中心为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根据实际来调整作息时间,中午已缩短了休息时间,而且中午安排大堂值班,为办事群众提供休息场所,减少群众来回奔跑。如果要求每个窗口都值班有点难度,很多审批事项需要初审、审核、审批多个环节,涉及银行收费、复印等一整套配套服务,涉及窗口和人员较多,所以目前我们暂时没有安排窗口人员值班。

  35、审批手续能否再精简,以加快审批速度?
  审批中心答:为实现项目审批的高效率,中心将原来的串联审批模式改为并联审批模式。在实施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大胆整合和重组审批环节,建立了联审联办"快速通道"。在项目审批中实施了"一大规程"、"二级代理"、"三制式审批"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凡符合并联审批范围的审批事项,各窗口做到随到随办、快速流转、快速办结。

  36、有的窗口工作人员只能算是收发员 ,如何解决部门授权不到位的问题?
  审批中心答:为提高审批中心的进驻率和窗口授权率,中心想了很多方法,动了很多脑筋,也专门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效能办递交过专题汇报材料,要求解决这个问题。目前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联系,准备在近期内召开进驻中心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窗口的授权率进行专题研究。

  37、进驻窗口的服务范围是否可以再扩大?
  审批中心答:目前审批中心的使用面积只有2700㎡,窗口46个,窗口设置基本饱和,受场地的限制,不能再容纳其他部门进驻中心,只能待时机成熟,审批中心搬迁扩建后,才能吸纳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中心。

  38、在窗口部门是否可以设立满意测评设施,服务好不好直接让办事者评判?
  审批中心答:目前我们已在中心的底楼设有监督管理科,专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投诉;中心定期不定期发放"海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监督评议卡",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市效能办在中心大堂醒目位置设有群众意见箱,直接让办事者评判。中心还在每年的年终,专门印制"海门市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测评表",发放至各乡镇、部门、企业单位和办事者代表,广泛征求基层和和群众的意见。

  39、环保局到企业检查时说企业噪音超标,要收3000元。有何依据?
  环保局答:对超标噪声收取排污费是有具体标准的,因为噪声收费按一类区(居住区),二类区(商住混合区),三类区(工业区)分类,噪声标准:一类区白天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二类区白天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三类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一般对企业的收费是根据超标程度和生产时间来确定的。

  40、办理用电手续比较繁琐,能否缩短时间?
  供电公司答:多年来供电企业为方便客户,在办理用电手续上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在各乡镇供电所设立了营业厅,并在营业厅公示了有关的制度、业扩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同时对电力工程的接电时间向社会进行了承诺,具体如下:供电方案答复期限为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当客户发现在办理用电手续过程中存在问题时,可向我公司投诉,投诉电话为82213242。

  41、新立配变需交押金,是否有依据?
  供电公司答:供电公司对企业新上配变不收取押金,只对临时用电户收取临时用电定金,其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经贸委联合发文苏价工[2002]69号文件执行。临时用电期限由临时用电户按2年及以内(100元/KVA.次)、3年(200元/KVA.次)、4年(300元/KVA.次)三个档次选择后与供电部门约定。用户在约定的期限内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的,供电部门全额退还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每天扣除千分之三定金;超过约定期限1年的,定金不退。

  42、疏浚用临时用电可否优惠?
  供电公司答:2005年12月6日与海门市水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疏浚施工接电速度减免临时用电有关费用的通知》,全力支持各级政府做好水利疏浚工作。
  电气工程设计费按标准的30%计收;临时用电变压器可向供电公司租用,租金标准由7元/月KVA降为4元/月KVA,配电箱租金由原来收取的1500元/台降至1000元/台(带无功补偿);电气安装工程免收综合间接费、劳动保护费、包干费、利润等;临时用电定金减半收取。但各项工程的工程量大小不一,工程费用也就不同,有些费用是租用设备的押金,须先行交付,工程结束后退还。

  43、停电能否通知企业,以便企业准确安排工作?
  供电公司答:对于计划性的停电,我们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客户公告、通知,主要有:
  (1)、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查询;(2)、每周一《海门日报》的停电公告,对本周四至下周三的计划性停电进行社会公告;(3)、对于城镇线路的停电,在停电前两天通过海门有线电视台的游动字幕进行公告;(4)、对于乡镇线路的停电,在停电前一至两天由各乡镇供电所进行电话通知,有条件的乡镇还利用有线广播进行通知;(5)、对于部分开发区用户,我们根据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企业名单在停电前一至两天利用移动短信的方式进行短信通知;(6)、对于海门城区的学校、大型商场在停电前一至两天利用移动短信的方式进行短信通知。
  对于临时性的检修停电工作,我们在内部进行控制,尽量减少非计划性停电工作。至于有时通知停电,而到时又没有停,一般是因天气原因和政府保电的要求而改变原先的停电计划。

  44、配电设施资产如何确认归属问题?
  供电公司答:高压用户配电设施资产归属问题已在供用电合同中作了明确,在进线令克下桩头30公分以下资产归用户所有,配电房的配电设施归用户所有。

  45、供电公司收客户用电保证金是否合理?
  供电公司答:我公司依据能源部《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电力工业局《江苏省"加强电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南通供电公司《关于提高预收电费比例、降低电费回收风险的通知》,对办理新装、增减容、变更户名业务的专变客户和一些门面租赁的客户实行电费银行保全,并不是收取电费保证金,它实际上是电费质押,存单的主体是客户,利息收入归客户所有,类似于银行的质押贷款,作为按时交纳电费的担保。
  在电费银行保全外,公司推出了电费银行担保和预购电方式供客户选择,以减轻客户的资金压力,满足客户的要求。
  为保持用电企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供电公司将对银行保全的执行范围和标准作如下调整:
  1、新装、增减容客户按100元/ KVA实行银行保全。两年后如果该客户电费缴纳及时、无违约用电记录,可以撤消电费银行保全;
  2、租赁企业由于电费回收风险较大,按100元/ KVA实行银行保全;
  3、对缴费信誉好、无违章违约用电记录的客户,在办理变更户名等业务等手续时,不再实行银行保全。

  46、对乡镇有研发考核任务,申报时间没有及时通知乡镇,乡镇错过了申报机会,如何避免?
  科技局答:对乡镇的考核,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意见》文件,对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海科发〔2006〕5号文件"关于发布《2006年度海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申报的具体事项,并规定了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0日,同时通过海门市科技信息网发布,并在《海门日报》1月11日A2版上进行了刊登。此文件下发后,绝大多数乡镇组织企业等单位按规定申报了项目,但也有少数几个单位超时申报,我们按规定未予受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企业的沟通联系,帮助解决科技难题,确保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47、安监部门如何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实实在在地检查指导,避免搞形式主义?
  安监局答: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实实在在检查指导是我局一贯坚持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搞花架子,多为企业办实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今年危险化学品等培训是南通市安监局组织进行的,讲课也由他们派人来的,我局只是履行通知和具体事务组织工作。在6月份安全月活动中,南通市安监局布置我局下发5000份劳动安全保护试卷,收齐后送市局批阅,我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是安全月活动中的一项内容,旨在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除此之外我局未搞过其他培训。

  48、安监部门对同一事项的收费每年都不一样,为什么?
  安监局答:我局没有直接收费的项目,有关证照发放的收费由省和南通市安监局收取。

  49、五泰路到王川路交叉路口,事故频发,可否增设警示标志,减少事故的发生?
  交通局答:根据乡镇和企业的意见,市路政大队及时组织力量,完成了五泰路到王川路交叉路口的黄闪灯安装工作。

  50、三星镇工业园区一企业在门口开道口,路政大队要18000元,是否偏高?
  交通局答:关于"三星镇工业园区企业门口开道口收费"的意见答复: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厅联合发的苏价服[2005]397号、苏财综[2005]109号、苏交公[2005]126号文件《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目前公路道口收费主要由以下三项组成:一是道口搭接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米,二是公路用地占用费,每年每平方米180元,三是路产损害赔偿费(根据实际勘察确定)。收取的费用逐级上交省、市交通部门以后,再核定返还用于公路的修复养护。在实际操作中我市对道口搭接费用给予了一定的减免。目前,我市的道口搭接收费标准远远低于省核定的标准,也低于周边兄弟县市的收费标准。

  51、三星镇南大道作为工业园区,人流量大,可否通公交车?
  交通局:8路公交车经天补、三星镇区,抵达叠石桥。虽然8路车不经过三星镇南大道,但三星工业区已有叠石桥公交内循环通行,每天有11个班次,与8路车连接,目前能满足工业区人员的出行。同时,我们请运管所关注这件事,如出行矛盾确实突出,将对8路车线路进行改变。

  52、公路两边开道口为何需要在红线外?
  交通局答:根据海门市人民政府2005年5月24日文件《海门市公路规划及其红线控制标准》(海政发[2005]45号)规定,永久性建筑物的红线控制宽度一级公路为80米,临时性建筑物的红线控制宽度由各条路实际情况确定,市政府专门制定了海门市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标准,规定一级公路临时建筑红线控制最少40米。

  53、电视台乱拉赞助,虚假、不良广告太多,如何避免?
  广电局答:我局成立了广告审查委员会,对广告实行统一管理,并强调广告节目不仅要考虑获得一定经济效益,更要注重社会效益,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把广告播出审查关。对一些医药广告,我局和工商、药监、卫生等部门联手,加强审核,规范宣传。凡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广告,必须经工商、药监、卫生部门批准审核后方可播出。二是精心制作,努力提高电视广告的艺术品位和审美价值。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改版了广播电视节目表,从根本上保证了广告的适量播放。四是投入了200多万元添置了设备,提高了广告的播放质量。五是增加了公益广告播出时间,确保公益广告量不低于商业广告量的3%。六是绝不播出有暴力、淫秽、丑恶、低级、庸俗、伪科学等不良倾向的广告。

返回上部
 
主办单位:海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门市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13-82216303 Email:webmaster@haimen.gov.cn
苏ICP备05086090号
版权所有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