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89年11月,原为市信访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和境内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3、根据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意见,向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定期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机关提供信访信息;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5、检查、指导、协调乡镇和市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与研究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地址:海门市解放中路39号 邮编:226100
来访电话:0513-82212955 监督电话:0513-8221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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