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1年7月,为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建设局合署办公。
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行使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研究制订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导、督促有关单位维护城市建筑物的整洁美观,环卫设施完好。负责对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的管理和设置核准;负责市区机动车清洗场(点)的管理;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和核准;负责市区房屋装饰装潢工程的核准;负责市区占用、挖掘道路、绿地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开设道口的核准和验收。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设施。受建设局委托,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和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地址:海门市解放东路372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96643 82215544 传真:0513-8221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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