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81年,内设秘书科、政工监察科、基层工作科、法制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6个职能科室,下属23个司法所,1个公证处,5个律师事务所。
主要职能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制订的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进行审核;管理、指导全市乡镇司法所和司法人员工作;管理公证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律师工作,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法律工作者协会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址:海门市人民中路330号 电话:0513-82212510 邮编:22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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