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旅游局合署办公,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艺术、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文物保护、旅游事业的职能部门。内设人秘科、文化艺术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旅游事业管理科等科室,下辖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稽查队、剧目工作室、旅游管理办公室、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海门山歌剧团、人民大剧院、海门电影院、三厂电影院等11个单位。
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图书、报纸、期刊以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归口管理全市音像制品的出版和复制;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负责音像制品的进口管理和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审批、管理工作。管理全市版权工作,负责文学、艺术、科学作品、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口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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