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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1、 凡来我镇投资的外商企业,由我镇全程办理相关开业配套手续。
2、 凡内资企业要求镇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开业配套手续的不说不能办,能办立即办,搞好协调、跟踪督促、努力提供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优质、高效、无偿服务。
3、 政府有关部门代为企业办理土地审批、出让、转让、出租手续,征地、拆迁、赔偿,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建设计、建筑管理,代办工商、税务、银行登记手续以及招工培训等。
4、 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企业拉赞助、拉集资、揽储蓄、安插人员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巧立名目搭车收费。
收费标准:
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1、 土地出让价:6-12万元/亩。
2、 土地租金:1300元/亩。
3、 工贸创业中心标准厂房租金:面议。
4、 电费:工业用:0.664元/度,民用:0.52元/度.
5、 水费:工业用:1.70元/吨,民用:1.45元/吨,宾馆饮食业用:1.70元/吨,营业用:1.4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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